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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者有责,买者自负 ——夯实金融安全规则基础,打造投资者保护生态体系
发布日期 :2018-10-22

2018年10月17日,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以“金融科技链接智慧未来”为主题的2018杭州湾论坛在杭州隆重举行。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致辞。法国前总理多米尼克•德维尔潘,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南南合作金融中心主席、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201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科学院院士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作主旨演讲。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院长贲圣林教授出席本次大会并就“金融安全与投资者保护”主题与大家分享了一些关于如何夯实金融安全规则基础,打造投资者保护生态体系等方面的想法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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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AIF院长贲圣林教授


以下根据贲圣林教授演讲实录整理而成:


首先,刚刚听了各位的发言,我有几个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第一,刚刚有人提到了股市的投资者教育似乎更好、更理智一些,因为当他们在股市中遭受损失的时候并没有闹事,但是在我看来,对于中国股票投资者来说我们所付的学费成本太高了。第二,关于“去杠杆”,这个词和其他金融领域的许多词汇一样,是从英文(deleverage)翻译过来的。我个人更多地认为应当叫做“降杠杆”而非“去杠杆”,因为金融如果“去掉”杠杆,那我们很多地方如何进行投资呢?第三,关于金融风险。其实,金融风险并不完全是金融机构、金融行业自己的风险,因为很多风险并不是来源于金融机构的。比如中美贸易摩擦,它会将一些风险传导到金融体系中来,在座的各位如果是做金融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似乎是最大的风险而感觉到羞愧,我们并不是金融风险的所有来源。第四,关于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现在,网贷出了一些问题,就使得金融科技被污名化了,让很多真正从事新金融的人抬不起头来。与中国250万亿的银行规模相比,最高峰规模才1.3万亿的网贷占据的地位太小了,这样片面的污名化对于整个国家乃至整个时代来说,是一件悲哀的事。


下面,关于如何夯实金融安全规则基础、打造投资者保护生态体系,我想与大家一起进行一些探讨。

 

金融行业也是买卖,在金融交易中卖者有责,而买者的责任也应自负,这个原则是通用的。但是金融行业又与其他的行业有所不同,金融所有的交易(产品或服务)几乎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很多又都具有期货交易的性质,因此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相对其他行业也是最严重的。所以我认为,在金融行业的交易中,应当在一定的条件下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原则。

 

从卖者有责的角度来说,首先应当保证其销售产品的质量。即便我们认为某种金融产品确实好,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抱有一颗敬畏之心,因为金融产品中可能存在着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潜在的风险。其次,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必须要学会了解你的客户(Know-your-customer, KYC),在了解的基础上合理地运用适当性的原则去判断这个产品是否真的适合这个客户?是否真的匹配他们的知识经验水平?是否真的可以合理满足他们的需求?他购买时候的决策机制是否是理性的?……这些都是需要利用适当性原则去进行判断的。我也曾经在相关金融机构任职过,在一些金融产品尤其是衍生品的交易中,对方可能也是大公司或大型国企,金融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错,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仔细了解他们购买这一产品与服务的决策机制是否理性,我们确确实实努力做到知己知彼。就像今天所在的会场“水晶宫”名字一样,也许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金融产品的“水晶宫”,因为在金融交易中我们很多东西都应要像水晶一样透明、穿透。

 

从买者自负的角度来说,我们可以先举一个例子。在杭州,大街上的车辆是会礼让行人的,但是即便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一个人在穿行马路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地需要左右张望,这所体现的就是一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自我学习意识。而有一些投资者,投资遭受了损失就开始闹事,他会说我投了300万,现在全部都亏了。面对这种投了300万自己却一点都不做功课、把责任全都交给政府和对方的人,其实他自己应该为最后的亏损负很大的责任。除此之外,我们每个人都有贪婪的心理,而金融有时就是在贪婪与惧怕之间寻找均衡。扪心自问,我们有多少人真的是以投资者的心态去做投资的?目前的金融市场上,更多的是投机者的行为。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把责任推给别人、推给政府,期待别人来兜底的,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不符合买者自负原则的。

 

“卖方有责、买者自负”原则的前提条件是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在买卖交易的市场秩序建设方面,我们的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都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我们仍需要思考这么几个问题——我们的以评级机构为代表的第三方机构,他们是否真的做到了足够的公正与客观?我们的会计师、律师包括托管银行,是否都在关键的时候真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当我们的金融机构在争抢托管银行、存管银行生意的时候,他们是否真正地看到了作为托管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


作为一名学界分子,不可否认我们在很多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好,金融的理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滞后于实践的。同时,我们的金融媒体也有责任,没有完全尽到理性引导和传播的职责。现在,金融行业发展最缺的不是技术、不是情怀,而是一个完善的厘清各市场主体职责范围和边界的规则与制度体系。

 

在规则和制度的制定上,目前不管是在中央还是地方,我们都还有很多内容没有完全明晰。其次,就算我们有了完善的规则与制度,又有多少人能够秉承着对于规则真正的敬畏和尊重,我们的执法方面也是有很多的不足,使得许多规则制度得不到有效的遵守和贯彻落实!在我看来,规则与制度体系的完善与否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综合治理能力的高低,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所在。因此,一个国家要想真正把金融做好,实际上是非常难的,因为这需要全社会的共识与努力。在金融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普惠化、大众化的今天,一味地套用以前的金融管理模式,肯定是行不通的,我们需要新的、更加完善的规则和制度体系和技术手段为我们的金融发展与创新提供基础性、同时也是更加强大的支撑。


令人担忧的是,在我们的金融市场上,“一管就紧、一放就乱”的现象还依然存在。虽然科技让金融服务的生产力大大提高,但是围绕金融规则与制度的生产关系的调整还远远不够。所以当下,我们需要补齐金融市场的规则与监管的短板,需要全方位地打造一个投资者保护的生态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夯实金融安全规则与基础设施。新金融、新经济时代的到来,需要我们每一位各司其职、各担其责。

 

谢谢大家!


(本文根据贲圣林教授2018年10月17日在2018杭州湾论坛上的发言整理而成。整理人:陈新元,陈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