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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AIF副院长李有星教授为上城区政府专题学习讲座领导授课
发布日期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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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金融风险防范法治意识,深化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9月18日上午,上城区举办领导干部第三季度法治讲座,特邀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有星讲授《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法治化治理》。上城区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上城区级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讲座。上城区副区长叶榕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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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中,李有星教授理论结合实践,从互联网金融与业态、互联网金融借贷问题、网络借贷的制度规范、网络借贷中存在的风险、了解网络借贷中经营者困难以及互联网金融法治化治理等六个方面对当下防范金融风险这一热点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并以上城区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例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倡导领导干部要树立保护合法与打击违法并举、创新与风险防范并举的理念,带头学习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据了解,上城区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广泛开展“防范金融风险 抵制非法集资”主题法治宣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金融风险的预防和识别能力,维护了上城区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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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链接: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8-09/20/content_7650144.htm?node=7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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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