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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多棱镜 | 监管与金融科技如何实现联动
发布日期 :2018-09-13

据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简称浙大AIF)近期发布的《2018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指数(GFHI)》显示,中国正在引领世界金融科技创新,长三角地区勇夺桂冠成为了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杭州在金融科技体验方面位居全球第一。而近期网贷行业的风波不断,也让如何理性地看待互联网金融、梳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逻辑成为了关注焦点。

浙大AIF携手管理学院,继续秉承顶级人才培养和前沿领域拓展的理念,特别为浙大EMBA新金融项目以及充分关注金融科技领域的企业家们首次开设《互联网金融》课程。

课程由浙大AIF院长、管理学院财会系系主任贲圣林教授领衔,浙大AIF副院长、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常务副院长杨小虎教授,浙大AIF副院长、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有星教授,以及浙大AIF研究员、浙大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郑小林副教授联袂授课,通过构建世界级湾区金融科技互动场景,深化校企深度交流与合作,旨在为行业健康与发展提供指引,并与企业家一同探讨金融科技的现状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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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星教授:监管与金融科技如何实现联动

金融互联网最早的含义是拥有金融牌照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的赋能,提升产品服务范围以及最后的服务模式,但互联网金融不一样,主要借助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的新的经营模式,而且更多的是一种跨界经营,所以互联网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最后就变成了众筹和借贷这两种具有民间性的融资行为。

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的赋能,让金融发生了很多变化,金融科技就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促使金融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金融行业目前面临的不平衡,根源上是制度的缺失,在互联网金融中,最大的矛盾是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法律制度的要求之间出现了极不协调的现象。因此,金融科技应用需要制度保障。

中国目前的金融科技应用已处于前沿地位,除了金融科技带来的正向作用,包括普惠、便利、风险可控,在现实实践中依旧有非法企业、个人存在欺诈、诈骗现象,以及金融科技引发的其他负面的问题,金融科技涉及征信问题,带来“利”的同时,要更多关注反面——如何控制风险、保障资产数据安全。同时,金融业企业在应用科技进行商业行为时的经营合法性应该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