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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金融法论坛召开,探讨新时代金融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
发布日期 :2017-11-21

经济·法律·管理·数学·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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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9日,由中国商法学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京衡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共同协办的第二届中国金融法论坛“新时代金融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在杭州市黄龙饭店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高校、金融机构、司法部门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研究生300多人与会。浙江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有星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金幼芳、朱悦、侯凌霄,硕士生柯达、潘政参加了此次论坛。


随着金融对外开放的增强和科学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不断探索,加速发展的金融行业对金融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防范金融风险与保障金融安全、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的法制需求等当前金融改革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都是与会者关注的焦点。在本次论坛中,李有星教授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研究》(15AFX020)课题组成员,与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这一主题,进行了详尽的研讨。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主持,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代表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分别在大会上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紧接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浙江省金融办党组成员潘广恩分别进行了论坛主旨发言。随后,在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姚钟炎律师的主持下,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唐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教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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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论坛围绕脱虚向实的金融法路径与普惠金融法制建构、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护金融消费者以及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与立法三个主题,设置了三个分论坛。李有星教授受邀主持了第三分论坛“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与立法”的第一单元“金融科技的监管演进”,提出金融科技的发展使跨界成为可能,进而使普惠金融成为可能。按照金融科技发展的未来趋势看,比如使得国家整个外汇机制的账户体系规则完全被击穿的比特币,即使传统的金融机构有牌照优势,但缺乏金融科技的优势就意味着淘汰,所以传统金融包括银行在内面临着一个全新的业态改革。紧接着,同济大学法学院刘春彦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方乐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许多奇教授,浙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谢军等分别进行了主题演讲,讨论了域外最新ICO监管经验、互联网创新保险的法律规制与促进、科技与监管联手创建科技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及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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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由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法务总监詹巍主持,以“大数据金融的挑战与法制应对”为中心展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经济法博士生朱悦在本单元受邀进行发言,主题为“金融数据保护的法律思考”。此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继红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何颖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王立老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部副主任张豪,分别围绕大数据时代我国金融信息保护机构的模式选择、P2P 网贷平台信息披露义务研究、沙盒监管”的新意与悖论以及大数据金融的法律规制与风控模型进行主题演讲。


论坛为期一天,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唐波教授,以及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出席了闭幕式并进行致辞,为本次论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供稿:侯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