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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星副院长任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发布日期 :2019-12-25





12月19日下午,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副院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ZAIF)监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有星教授在当天召开的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第一届副会长


会上,李有星教授围绕“建立适应数字经济金融要求的现代司法体系”研讨主题,提出数字货币和数字身份是数字时代的两种新力量,互联网司法应通过数据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整合,加强司法平台化、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化、透明化及真实化,在目前实现程序正义的基础上,更好实现司法的实质正义。建议上海以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为基础,率先成立数字法院,率先探索数字时代的司法体制机制以及诉讼制度、执行制度的有机协调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