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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星副院长等与宁波市金融办研讨“套路贷”预防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9-20






2019年9月19日,为了贯彻党中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套路贷”领域源头防控机制,宁波市金融办党组书记倪炜、金融稳定处处长王文成、发展研究处调研员刘定,以及国家互联网应急管理中心施力博士、宁波诺丁汉大学教授宋会敏、宁波大学黄鹤等一行六人,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习调研“套路贷”构成要素、典型特征、监测防控机制等相关问题。此次调研座谈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208举行,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副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有星教授、钟瑞庆副教授、黄韬研究员,以及部分光华法学院师生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伊始,李有星教授代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对宁波市金融办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宁波金融办党组书记倪炜同志代表宁波金融办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对此次调研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宁波市金融办在打击“套路贷”方面的工作情况,并重点介绍此次调研的背景、目的和重点内容。



李有星教授分析了“套路贷”犯罪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系统介绍了中央和浙江省“套路贷”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会议纪要等,并提出了有效防范“套路贷”犯罪活动的建议,认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通过引导民间借贷主体进行民间融资登记和合同备案等方式,规范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合理划分“套路贷”与合法民间借贷的边界,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套路贷”典型特征数据,依托“天罗地网”系统最大程度发现涉嫌“套路贷”犯罪行为,及时预防和处理。钟瑞庆老师分析了“套路贷”问题的由来,以及司法实践中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的现实困难,建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套路贷”犯罪活动的典型行为特征。


此后,双方就“套路贷”的构成要素、典型特征以及监测防控机制的构建、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等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为推进宁波市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套路贷”领域源头防控机制、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等建言献策。


此前,李有星教授团队组织了《民间借贷与“套路贷”法律适用研讨会》、《浙江“套路贷”新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取得良好效果。


(文 汤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