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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法律大咖聚集,AIF联合主办互金司法高端论坛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 :2016-11-02
2016年10月30-31日,由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互联网金融司法高端论坛暨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德清新雅兰大酒店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以互联网金融司法为主要内容,旨在探讨互联网金融管理与规范,保护互联网金融创新,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消减互联网金融隐患,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现场
 
本次年会分为开幕式、“互联网金融司法”主旨演讲、“网络借贷治理与司法”主题演讲、“股权众筹治理与司法”主题演讲、“互联网金融司法保护”主题演讲以及闭幕式六部分。
 

开幕式
 
开幕式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主持,中共湖州市委书记裘东耀、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张雁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作开幕式致辞。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教授主持第二部分“互联网金融司法论坛”主旨演讲,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副院长金雪军教授作主旨演讲。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主持第三部分“网络借贷治理与司法”主题演讲。
 

贲圣林教授主持“互联网金融司法论坛”主旨演讲
 

金雪军教授作主旨演讲
 
在10月31日的闭幕式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主持会议,他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并以“侦查技术”与“技术侦查”为例,提出希望专家学者能加强对概念的深入研究,明确相关概念的区别。
 

黄生林副检察长主持闭幕式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对整场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李有星教授首先对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团队,会议的承办方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等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表示本次会议不仅确定了“包容、创新、规范、绿色”的司法基调,还针对互联网金融“小额、公开、大众”的特征,提出了以绿色司法为引导的司法基本价值取向。

李有星教授作闭幕式总结发言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和特邀嘉宾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官聂建华,中共湖州市委常委、秘书长高屹,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新金融发展处处长钱斌达,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副处长徐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潘军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虞秀洪,中共德清县委书记项乐民。此外还有来自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各市县人民检察院、省金融法学研究会的领导、专家学者、业界人士以及高校硕博生等共200余人。



撰文:游通 应梦琦    摄影:柯达

编辑:施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