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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AIF副院长金雪军教授受聘浙江省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
发布日期 :2019-02-23





2月21日,浙江省监委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24名各界代表被省监委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希望特约监察员们能珍惜舞台、珍惜时光、珍惜机遇,答好新考卷、书写新历史,推动特约监察员事业越办越红火,推进纪检监察道路越走越宽广。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会长、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副院长金雪军受聘为首届特约监察员,聘期四年,参加聘任会接受了聘书,并作为特约监察员代表进行发言。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忠、马永信、王坚、王滨梅(女)、田野(女)、刘净非(女)、许勇、杨永明、沈黎勇、张均林、张青春(女)、张晓平、张锡波、陈沸、金雪军、赵伟雯(女)、赵如英(女)、胡亚芳(女)、夏美丝(女)、徐燕峰(女)、郭清晔、麻雪娇(女)、鲍虎军、潘文革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据了解,特约监察员是经层层推荐产生的。他们当中有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热心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优势。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情,必须倾情倾力、同心同德。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个好帮手;从正风反腐面临的形势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支生力军;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盏“探照灯”。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贯彻始终为了人民、时刻依靠人民这一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是事关清廉浙江建设全方位推进的一篇大文章,必须知重负重、善为敢为。特约监察员身上承载着全省人民群众的期待与重托。要围绕监察权力行使,拿起“聚光灯”,当好“监督员”。要围绕正风反腐政策制定,拿起“谏言笔”,当好“智囊团”。要围绕民情民意收集反映,拿起“广角镜”,当好“连心桥”。要围绕舆论氛围引导营造,拿起“传声筒”,当好“领唱者”。


会议强调,维护特约监察员形象是事关这支特殊队伍公信力强弱的一种大责任,必须自警自励、无私无我。要讲忠诚、讲立场,做到眼中有政治。要重学习、重实践,做到手中有章法。要严自律、严约束,做到心中有戒惧。特约监察员队伍是一支身份特殊、工作特殊、性质特殊的队伍,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倍受社会关注,只有自身过硬,履职才有底气、才有硬气、才有公信力。


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要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参与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讨论,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在聘请会上,金雪军、刘净非、潘文革等3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


文章来源:清廉浙江



金雪军,浙江大学金融学求是特聘教授,互联网金融专业博士生导师,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副院长。1984年起在浙大任教,先后任浙大外经贸学院副院长、浙大经济与金融学系主任、浙大经济学院副院长兼金融学系主任,系新加坡国立大学财务与金融系高访学者,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访问与合作研究教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获中国图书奖、教育部社科奖、商务部研究成果奖等,是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现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省高校财政金融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全国复杂性经济跨学科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浙大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大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

研究兴趣:互联网金融、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国际金融、金融政策、区域金融、行为金融